一般销售条款及条件(“gtc”)
1.独家条款和条件。连同最新的卖方建议和双方(买方和卖方均为“一方”,并合称“双方”)书面同意的任何其他条款,这些gtc构成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销售产品和设备(“货物”)并提供与货物销售相关或独立于货物销售(“服务”)的指示和其他服务的专有条款(“协议”)。如果买方向卖方发送其他条款,包括买方建议书或采购订单中包含的条款,无论这些条款是否与本协议不同或附加在本协议之外,均不适用。本合同未定义的所有条款均应在卖方提案中定义。
2.商品和服务。应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应在本协议中规定。买方设备、系统或货物的卸货、装卸、储存、安装和操作均由买方负责。卖方人员不被要求或允许在买方现场操作或控制买方的系统或货物。卖方在本协议项下提供的任何货物和服务均应符合卖方提交的经买方或第三方批准的文件,并在一定程度上符合卖方建议(如适用)中的描述和供应范围(如适用),该建议通过本引用纳入本协议中。
3.价格和支付。买方应按照卖方建议中规定的付款时间表,或双方书面约定的任何特殊条件,就货物和服务向卖方付款。除非另有书面规定,付款应自卖方开具发票之日起三十(30)天内付清。如果买方未能及时付款,买方同意偿还卖方的收款费用,包括每月百分之二(2%)的利息(不超过适用法律允许的最高金额)。买方无权就本协议项下任何到期付款进行任何扣减、保留、扣缴或抵销。
4.税收和关税。卖方应负责支付因履行或支付本协议项下工作而按净收入计算的所有公司税,以及其雇员的所有与就业有关的税收(“卖方税”)。买方应负责支付所有税收、关税、费用或任何性质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消费、总收入、进口、财产、销售、印花税、营业额、使用或增值税,以及所有与之相关的扣缴、不足、罚款、附加税、利息或评估项目),由任何政府机构或准政府机构对买方或卖方或其分包商征收的与本协议或履行或支付本协议项下工作有关的税款,但卖方税(“买方税”)除外。本协议价格不包括任何买方税费。如果买方扣除或扣缴买方税,买方应支付额外金额,以便卖方在不减少买方税的情况下收到全部协议价格。买方应在付款后一个月内向卖方提供有关政府部门扣缴或代扣税款的正式收据。买方应在双方签署本协议或卖方发出订单接受通知之前,向卖方提供税务机关(如适用)可接受的免税证明。买方未能在订购时提供豁免证据将免除卖方退还卖方所付税款的任何义务。
5.交付、所有权、损失风险。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卖方应将所有货物交付给买方FCA(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20)卖方设施。向买方交付货物的时间应在本协议中规定,或在双方书面同意的采购订单或类似文件中规定。货物的所有权和损失风险,以及装载货物的不可退还的集装箱和罐体,应在本协议规定的交货地点从卖方转移给买方。服务的所有权和损失风险应在服务履行时转移。如果由于非卖方原因导致货物的任何部分无法在准备就绪时交付,买方应根据制造商的存储标准指定一个气候可控的存储地点,卖方应将该货物运送到指定的存储地点。因此,所有权和损失风险应转移给买方,买方应在交货或装运时支付给卖方的款项以及卖方产生的费用。本协议提供的服务应按实际使用时的价格收费。买方应支付任何增加的费用,并应直接支付所有储存和随后的运输费用。买方未能提货即构成对本协议的重大违约。如果在本协议项下发出的采购订单包含因延迟、遗漏里程碑或类似缺陷而造成的违约金或类似损害赔偿,则该等损害赔偿以及卖方对上述被清算或类似损害赔偿的全部责任应由卖方对被清算或类似损害赔偿所评估的延迟、遗漏里程碑或缺陷承担唯一责任。 This limitation shall also include costs and expenses incurred by Buyer to mitigate and/or avoid the liquidated or similar damages. In no event shall Seller be liable for delay or late delivery except to the extent such liability is expressly accepted by Seller in this Agreement or purchase order.
6.保证和救济。卖方保证交付的货物在材料、工艺和所有权方面无缺陷,且任何服务均应按照双方同意的任何规格以称职、勤勉的方式提供。在任何情况下,卖方的保证都不包括:(a)由于货物的不当处理、储存、安装、调试、操作或维护而造成的损坏或缺陷,(b)买方或第三方未经卖方书面同意进行的修理或更改和/或(c)进水不符合商定的参数、侵蚀、腐蚀,或(d)正常磨损。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上述保证在以下情况下有效:
(a)化学品和服务,自交付或提供服务之日起六(6)个月;
消耗品,包括过滤器和螺旋缠绕膜(工艺处理用的螺旋缠绕膜除外),自首次使用之日起十二(12)个月,或自交付之日起十五(15)个月,较早者;
(c)用于工艺流体处理的螺旋缠绕膜,自首次使用之日起90(90)天或自交付之日起120(120)天,两者中较早者;
(d)中空纤维超滤膜,自首次使用之日起二十四(24)个月或自交付之日起二十七(27)个月,以较早者为准;
(e)除化学品和消耗品以外的货物,以较早者为准,从交货或装运至储存十五(15)个月,或从开始/首次使用十二(12)个月;
软件,自收到之日起九十(90)天;
(g)非卖方制造的货物,保证仅为制造商的可转让保证。在任何违反这些保证的索赔中,买方必须立即书面通知卖方,并将有缺陷的物品提供给卖方,否则索赔将无效。由于货物或服务或任何违反本保证的行为而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卖方的唯一责任和买方的唯一补救仅限于由卖方选择在卖方设施内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和重新履行任何有缺陷的服务。卖方的保证不包括修理或更换次品的直接费用以外的任何费用。本保证不包括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移除或安装的人工、临时电源和/或修理或更换可能发生的其他此类费用。卖方的保修维修、更换或重新履行不应延长或更新适用的保修期限。为免生疑义,卖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证义务仅限于所提供的原商品或服务,卖方履行其保证义务不得产生新的保证义务。本保证以下列条件为条件:
(a)严格按照卖方的指示和普遍接受的行业惯例,对货物和买方设施及所有相关系统进行适当的卸货、装卸、储存、安装、使用、操作和维护;
买方在保修期内保持准确和完整的操作和维护记录,并向卖方提供查阅这些记录的权限
(c)仅在卖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修改或修理货物或服务。不符合任何上述条件,保证无效。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买方无权向任何其他方延长或转让本保证。本第6条中规定的保证和救济取代并排除所有其他法定、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和救济,包括任何适销性或适合于特定目的的保证。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卖方不对货物的加工结果或性能提供担保或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流量、产量、容量、膜寿命、化学品消耗、法规符合性或能源消耗。
7.一般赔偿。如果卖方和/或其管理人员、代理、员工和/或受让人在从事本协议项下的活动时因疏忽造成第三方财产的物理损坏或人身伤害,包括死亡,卖方应赔偿买方并使其免受索赔。买方同样应赔偿并使卖方免受因买方、其高级管理人员、代理、雇员和/或受让人的疏忽造成的第三方财产的物理损坏或人身伤害(包括死亡)的索赔。如果该等损害是由买卖双方共同或同时的过失造成的,则损失应由双方按其过失的比例承担。就本第7 (i)条而言,“第三方”不包括买方或货物的任何后续所有人、其子公司、母公司、关联公司、代理人、继承人或受让人,包括任何运营或维护承包商,或其保险公司;和(ii)货物的任何部分都不是“第三方财产”。
8.遵守法律和许可证。建造、安装和/或操作买方设施或货物,使用货物或管理和处理因买方使用货物而产生的任何废物、排放物和残留物所需的所有许可证、授权和许可证均应由买方自行获得和维护,费用由买方承担。买方负责(a)遵守所有货物交付后适用于货物的储存、使用、搬运、安装、维护、移除、注册和标签的所有法律法规,以及(b)妥善管理和处置所有废物、排放物、不可回收的容器和残留物。
9.买方现场条件。买方保证,向卖方提供的有关买方现场条件的任何数据(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现有买方设施或工艺、进水或其他待处理或与货物一起测量的物质)是准确和完整的,卖方保留使用与普遍接受的工程实践兼容的最适当的设计,并对设计细节进行更改的权利。货物的制造和安排,除非被本协议中规定的任何限制所排除。卖方有权依赖买方提供的信息、指示、服务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条件描述、规格和设计(“买方信息”)。买方应及时通知卖方任何买方信息中的任何缺陷或不足,但买方应对买方信息负责,卖方不就买方信息的错误或遗漏或其后果承担任何责任。如果买方信息包含错误、遗漏或缺陷,需要重新设计或重新履行任何卖方货物或服务,则此类额外的重新设计或重新履行应由买方承担费用,卖方应获得公平的价格调整和/或及时延期履行。卖方应将以下情况通知买方:(1)买方现场任何与买方提供的数据中所表明的情况有重大不同的情况,(2)买方现场任何以前未知的、不寻常的物理情况,以前的调查未揭示,与本协议项下工作类型中通常遇到的情况不同,以及(3)存在任何危险物质(定义如下)、污染土壤、未爆炸弹药、或者考古遗迹。如果这些条件导致卖方履行义务的成本或时间增加,卖方有权对价格进行公平调整和/或延长履行义务的时间。为免生疑问,卖方不因卖方未能通知买方买方现场有危险材料而向买方承担任何责任。
10.可原谅的延误。卖方不应对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承担责任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如果由于卖方合理控制之外的原因导致该等义务的履行被直接或间接推迟或阻止,包括但不限于:天灾、自然灾害、异常恶劣天气、火灾、恐怖主义、战争(宣布的或未宣布的)流行病、世界卫生组织或发生货物履行、出口或交付的国家宣布的流行病、材料短缺、叛乱、买方或买方承包商/供应商或代理商的行为(或不作为)、任何政府当局的行为(或不作为)、罢工、劳资纠纷、运输短缺或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交货或履约日期应延长一段时间,其长度应等于因延迟或不履约而损失的时间,加上为克服延迟或不履约所造成的影响而可能需要的额外时间。如果交货或履行的延误累计超过一百八十(180)天,任一方均可终止本协议而不再承担任何责任,但卖方应就延误发生前已完成的所有工作和已交付的货物获得付款。如果卖方因买方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而延误,或因买方承包商或供应商的先决工作而延误,卖方有权对价格进行公平调整和/或在适用的情况下及时延期履行。
11.紧急情况。如果卖方人员的安全受到或可能受到超出卖方合理控制范围的情况的威胁,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武装冲突、内乱、骚乱、恐怖主义、绑架、危险物质的存在或暴露于危险物质、不安全的工作条件,或由于此类情况的威胁或缺乏对此类情况的适当保护,卖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其人员的安全,包括疏散人员,直至上述情况不再适用。任何此类事件都应被视为可原谅的延迟事件。买方应合理地协助发生任何此类撤离。
12.保密,知识产权。双方同意对另一方因本协议而可能获得的专有非公开信息(“机密信息”)保密。双方同意,除法规或任何法律程序要求外,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机密信息,但该方(或其关联方)的员工、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代理、顾问或代表除外,因为该方需要了解该等信息,并为其承担违反本第12条的任何责任。未经卖方事先书面同意,买方或卖方以外的任何其他人或实体均不得将卖方的保密信息用于未来对货物的添加或更改或其他项目,或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本协议明确允许的除外)。卖方的保密信息是卖方的专有信息,未经卖方书面同意,不得复制、传输、披露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且该等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卖方保留其在本协议项下提供或开发的所有图纸、数据或其他可交付物(包括货物)中拥有的所有知识产权(“IP”)权利,包括版权。未经卖方明确事先书面同意,买方不得对货物进行测试、分析或任何类型的逆向工程,也不得就货物或对货物的任何开发或改进,或对货物的使用过程和方法提出专利申请。在任何情况下,卖方或其其他买方不得主张任何此类专利。为了在买方现场拥有、融资、使用、操作和维护货物,卖方授予买方非排他性、不可终止、免版税的许可,以使用货物中所包含的知识产权,以及交付给买方并由买方支付费用的任何图纸、设计或数据。该许可只能分配给货物的后续所有人或操作和维护分包商。该许可不适用于买方或第三方对货物的再创造或备件或消耗品的制造。 Any software Seller owns and provides under this Agreement shall remain Seller’s property. Seller grants Buyer a limited, non-exclusive and terminable royalty-free project-specific license to such software for the use, operation or maintenance at Buyer’s site of any Goods purchased hereunder to which the software is a necessary component. Buyer agrees not to copy, sub-license, translate, transfer, reverse engineer, or decode the software. Seller shall indemnify and hold harmless Buyer from any rightful claim of a third party that any Goods or Service infringe a patent in effect in the USA, an EU member state or country of delivery (provided there is a corresponding patent issued by the USA or an EU member state), or USA copyright or copyright registered in the country of delivery. If Buyer notifies Seller promptly of the receipt of any such claim, does not take any position adverse to Seller regarding such claim and gives Seller information, assistance and exclusive authority to settle and defend the claim, Seller shall, at its own expense and choice, either (i) settle or defend the claim and pay all damages and costs awarded in it against Buyer, or (ii) procure for Buyer the right to continue using the Goods or Service, or (iii) modify or replace the Goods or Service so that it becomes non-infringing, or (iv) remove the infringing Goods and refund the price. The foregoing shall not apply to any misuse of Goods, Goods which are manufactured to Buyer’s design, or to alleged infringement arising from the combination, operation, or use of any Goods or Services with other goods or services when such combination is part of any allegedly infringing subject matter. The foregoing list (i) to (iv) and related terms state the entire liability of Seller for IP infringement.
13.责任限制。卖方不承担货物与买方实际空间或设计限制或遗漏不符的责任。尽管本协议中有其他规定,但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无论索赔是否基于合同(包括保证或赔偿)、合同外责任、侵权行为(包括过失或严格责任)、法规、衡平法或任何其他法律理论:(i)任何一方均不对另一方在本协议项下、由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特殊、间接、附带、后果性或惩罚性损害负责,包括利润或收入损失或使用损失;(ii)在任何情况下,卖方都不对生产损失、货物或服务或任何相关货物的使用损失、业务中断、资金成本、运营成本增加或买方客户对本第13条第(i)和(ii)小节中所列任何损害的索赔负责;(iii)在任何情况下,卖方的总责任,包括卖方的任何保险公司所产生的任何责任,均不得超过买方为该责任所依据的货物和服务支付的金额(或对于期限超过一年的服务协议,在向买方发出索赔或责任通知之前,买方在随后一年内支付的价格),无论索赔时间或索赔数量如何。卖方的责任应在适用的质保期届满时终止,前提是买方可以继续执行买方在该日期之前已发出通知的索赔,在任何法定时效或其他法定时限届满前,通过启动适用于本协议的诉讼或仲裁,但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无论如何不得迟于该质保期届满后五(5)个月。就本第13条而言,“卖方”系指卖方、其关联公司、分包商和任何级别的供应商,以及其各自的代理和雇员(个别或集体)。如果买方向第三方提供卖方的货物或服务,或利用卖方的货物或服务向第三方提供相关货物或服务,买方应要求第三方同意接受本第13条的约束。如果买方出于任何原因没有为卖方的利益获得本协议,买方应赔偿并使卖方免受因第三方超出本第13条规定的限制和排除而提出的索赔而产生的所有责任。
14.保险。买方应维护所有风险财产(包括但不限于锅炉、冷却塔、热交换器等)和机械故障保险,涵盖买方场地、系统和相关货物的全部替换价值,以及业务中断保险,其中包括卖方及其关联公司放弃代位求偿权。在任何工作开始之前,以及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买方应每年至少向卖方交付一份保险证书,以证明上述保险是完全有效的。卖方应按照与卖方业务相当的企业通常承保的业务类型和金额投保损失或损害以及其他风险。卖方没有义务在卖方的保险单下增加买方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作为附加被保险人。
15.终止。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协议及本协议的任何履行,且终止的后果将在下一段中规定,如果另一方:
(a)资不抵债,为债权人的利益进行转让,为债权人的利益指定接管人或受托人,或根据任何破产法或资不抵债法向债权人申请保护;或
(b)未支付任何到期款项或未建立任何所需的付款担保,或严重违反本协议,且该违约行为在收到另一方书面通知后三十(30)天内未得到纠正;或
(c)根据卖方的合理判断,买方的行为是恶意的(包括但不限于买方试图对卖方的知识产权进行逆向工程或侵犯其知识产权);或
(d)如果卖方在任何时候对买方的支付能力有任何怀疑,卖方可以拒绝交货或提供服务,除非收到令人满意的担保,卖方可以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受与买方商定的可能适用的任何惩罚。在买方因本第15条项下的原因终止本协议后,卖方应向买方偿还分配给终止范围的那部分协议价格与买方为完成该范围而合理产生的实际金额之间的差额,买方应向卖方支付(a)分配给已完成货物的那部分协议价格,以及(b)截至终止生效日期所提供服务的金额。在卖方因本第15条规定的原因终止本协议后,买方应在收到发票后三十(30)天内向卖方支付终止日交付的所有货物或服务的价格,加上在工程、采购、融资、采购、制造、储存和运输货物(包括材料)中发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卖方供应商向卖方评估的任何取消费用,包括合理的管理费用和所有此类成本和费用的利润。或者,如果双方已就任何终止付款时间表达成协议,买方应在收到发票后三十(30)天内向卖方支付该时间表中规定的金额。在本协议项下适用的任何情况下,卖方有权在书面通知买方后暂停履行,但不影响卖方因原因终止本协议的权利。买方应在提交卖方发票时支付卖方因该暂停而发生的任何费用(包括储存)。卖方应将其义务的履行延长至克服该暂停的影响所合理必要的时间。卖方有权在提前30(30)天书面通知买方后无故终止本协议,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16.改变控制。买方应在其50%以上的表决权或买方任何控股权的所有权发生变化时立即通知卖方。如果买方未能这样做或卖方反对变更,卖方可以(a)终止本协议,(b)要求买方提供充分的履约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付款),和/或(c)对卖方的保密信息实施特殊控制。
17.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本协议受纽约州实体法管辖。不包括《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如发生有关本协议的争议,投诉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管理层代表应在商定的地点会面,以善意的方式解决争议。如果争议在发出通知后三十(30)天内未能解决,则投诉方应仅通过仲裁寻求救济。仲裁地应为纽约的联邦地区法院,仲裁规则为美国仲裁协会的商业仲裁规则,该规则通过参考纳入本第17条。对仲裁员作出的裁决所作的任何判决,均可由任何对仲裁员有管辖权的法院作出。如果双方一致同意放弃上述仲裁要求,则任一方均可通过向纽约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来寻求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救济。双方在任何非正式争议解决程序以及任何调解或仲裁过程中的所有提议、承诺、通信、声明和行动均为(1)保密、特权且不得披露(包括由任何调解员披露),(2)不可接受、不可发现且不得用于(或提及)任何目的,包括在仲裁、司法仲裁中弹劾任何其他证词。(3)保留所有限制一方诉讼权利的法定或合同限制。 The Parties irrevocably waive the right to request trial by jury. Notwithstanding the foregoing, each Party shall have the right to commence an action or proceeding in a court of competent jurisdiction, subject to the terms of this Agreement, in order to seek and obtain a restraining order or injunction to enforce the confidentiality and IP provisions set forth in the first two paragraphs of Section 12; nuclear use restrictions under Section 19, or to seek interim or conservatory measures not involving monetary damages.
18.不可放弃,可分割性,标题。买方未能执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关的任何权利,不应被视为对该条款或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也不应以任何方式影响本协议的有效性。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无效或不合法,则该条款应进行改革,使其合法或有效,或删除,但其余条款仍将完全有效,本协议应以最符合双方预期协议的方式进行解释和执行。标题为方便起见,并非本协议的实质性组成部分。
19.不使用核武器。未经卖方事先书面同意,买方不得将货物或服务用于任何核用途、目的或用于任何核相关系统,也不得允许他人使用。如果违反本协议,发生任何此类使用,卖方(及其母公司、关联公司、供应商和分包商)放弃对任何核损害或其他损害、伤害或污染的所有责任,并且,除了卖方的任何其他权利外,买方应赔偿并使卖方(及其母公司、关联公司、供应商和分包商)免受所有此类责任的损害。
20.出口控制。卖方的义务以买方遵守所有适用的贸易管制法律和法规(“ITC法律”)为条件,包括美国、联合国和欧盟的法律和法规。此外,买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提供的任何物品或技术数据出售、分发、披露、发布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i)被美国国务院指定为“支持恐怖主义国家”的任何国家,包括本协议所指的朝鲜;(ii)位于“支持恐怖主义国家”国家朝鲜的任何实体,或由位于该国家的实体拥有;(iii)克里米亚地区;或(iv)任何其他适用的被禁止方名单所列“实体名单”或“禁止人员名单”或“特别指定国民和禁止人员”上的任何个人或实体。买方特此证明,卖方或其关联方在本协议项下提供的工作、技术数据、软件或其他信息或协助,买方或代表买方的任何实体不得用于化学、生物或核武器的设计、开发、生产、储存或使用。双方遵守所有适用的国际贸易委员会法律的义务在任何其他合同义务终止或解除后仍然有效。如果买方和卖方之间的商业活动中涉及的任何个人或实体是根据ITC法律指定的,双方将努力实现合规或终止协议,并努力为终止和/或商业活动实施双方同意的有序程序。
21.冲突,生存,分配和转包,整个协议。如果本协议与卖方的书面建议或报价有任何冲突,则以本协议条款为准。这些条款在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后仍然适用。卖方可在未经买方同意的情况下,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或更新给其任何关联公司,或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应收账款转让给任何一方。买方同意该等转让,并签署完成卖方转让或更新所需的任何文件。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协议,任何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的转让均为无效。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的完整协议,并取代双方之前的任何文件、通信或协议。除非经双方授权代表书面同意,任何修订、修订、放弃或其他变更均不具有约束力。本协议未规定的任何口头或书面保证、交易过程或贸易惯例对任一方均不具约束力,且双方同意其未依赖或受对方未包含在本协议中的任何陈述的诱导。卖方可以(i)在其选择的一个或多个国家在全球范围内制造和采购货物及其任何部分;和(ii)分包部分服务,只要卖方仍对此负责。
22.无第三方受益人。除第13条(责任限制)和第19条(禁止使用核武器)中明确规定外,本协议不打算也不打算给予非本协议缔约方的任何人任何执行本协议中任何条款的权利。
23.的变化。每一方均可随时建议变更货物或服务的时间表或范围。所有该等变更均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并须经双方签字后方可生效。范围、价格、进度和其他条款将进行公平调整,以反映在卖方提议日期之后,买方的现场特定要求或程序,或行业规范、规范、标准、适用法律或法规中因变更而导致的卖方产生的额外成本或义务。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包括保修项下的更换)具有与本协议中所列部件或版本号不同的、已取代的或新的部件或版本号,则该变更应被接受,且不被视为变更,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影响卖方的任何其他义务。
附加ES条款
25.交付。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应是固定不变的,但买方可在货物预定装运日期前不迟于四十五(45)天通知卖方更换交货地点,买方应赔偿卖方因实施变更而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
26.检验和工厂试验。卖方将在生产货物时采用其惯常的质量控制程序。卖方应尽量满足买方的要求,在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在适当的准入限制下,见证卖方对货物的工厂测试。除了由卖方自行决定实施的其他适当的访问限制外,买方应赔偿卖方因买方员工、承包商、代理或指定人员在卖方使用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财产上的存在而引起的任何损害
27.危险物质和废物。如果卖方在买方现场遇到任何有毒物质、危险物质、污染物、污染物、受管制废物或任何适用的政府实体颁布的任何法律、法规、指令、条例或法规中可能定义或分类的危险废物(“危险物质”),卖方引入的危险物质或卖方在本协议项下明确负责的危险物质除外,买方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预防措施,合法消除该等危险材料,以便卖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工作能够安全进行。卖方在任何时候都不应被视为对任何废物、危险材料、进水、任何由此产生的产品流、废水流、排放物、清洁材料或任何其他由货物加工或位于买方现场的材料或物质拥有所有权或负有管理或处置的责任。卖方不对废物、危险材料的特性描述或处置,或对任何废物的处置设施的识别、选择或管理承担责任,并在此明确放弃责任。
28.保证任务。买方有权将卖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保证转让给货物的后续所有人,前提是事先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且转让协议中包含向卖方提供本协议中所载保证和责任限制条件的条款和条件。在买方遵守前述要求的前提下,买方可将该等保证权利明确转让给货物的后续所有人。